“十四五”时期,河北省自然保护地项目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凝心聚力、担当实干、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全省生态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
指导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工作。配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先后完成河北涉县清漳河国家湿地公园、河北青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等9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2025年,组织技术力量赴廊坊持续推进河北香河潮白河大运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
强化湿地保护技术支撑作用。完成衡水湖、南大港、涿鹿桑干河等湿地保护修复项目的技术指导并提出审查建议。2025年,配合完成《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做好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入库评审和工程项目对湿地生态影响评估报告评审等。
推进湿地基础性研究工作。完成衡水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评价研究、河北省重要湿地监测与评价试点等项目,推动《河北省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获批发布。2025年,聚焦察汗淖尔流域盐碱湿地严重退化问题,联合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农业资源研究中心,共同申报河北省林草科技创新与示范“揭榜挂帅”项目《察汗淖尔流域盐碱湿地生态修复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
协同做好湿地保护工作。配合完成国家湿地公园疑似违建点位核实处理、湿地卫片违规点位核查等工作,参与察汗淖尔等坝上淖泊保护修复和治理督导指导、河北省重要生态保护区违规违建问题督导等。2025年,为配合做好全国环保督察前期准备工作,对国家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下发的289个问题点位逐一分析研判、动态跟踪;对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的7块省级重要湿地内的54个变化图斑逐块进行现场核查,明确存在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并提交核查报告。

筑牢野生动植物保护屏障
积极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完成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京津冀地区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等项目。2025年,有序推进河北华北豹种群及栖息地调查与评估项目,建立适栖模型,调查栖息地图斑1000块,科学编制《河北华北豹生态廊道建设规划》,为华北豹保护提供数据支撑。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技术支撑。完成南大港湿地等14个中央财政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项目技术指导,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调研,组织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推动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信息系统投入使用。2025年,制定省级地方标准《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技术规范》。
配合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职责。配合相关处室开展林草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森林防火及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湿地管理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参与海关移交物品接收,赴多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暗访调查。

深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参与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违建别墅整治、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申报等工作,配合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问题核查、地质公园内非法采矿问题核查、省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和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专项行动,编制《河北省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2021—2035年)》《河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完成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二期)河北段申遗任务。
2025年,进一步推动整合优化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回头看”工作,组织各市县在现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基础上深化完善。推进燕山-塞罕坝国家公园创建,配合完善预划定范围和功能区的论证,与北京片区协同探索“一园两区”的国家公园管理模式,高质量开展创建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配合梳理各类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地问题,督促相关市县加大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点位核查认定力度,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推进自然保护地保护与发展,配合组织各市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开展宣传活动,指导石家庄市推进太行山嶂石岩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积极开展用地用林用草用海联动审批,优化审查工作机制。(刘力萍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供稿)
